sinapan 2010-8-26 22:16
老大是男人不要做娘们做的事,在一起过必定有感情,何必呢,
夜静思欲 2010-8-26 22:46
无所谓了,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明你自己的无能。
你发出来大家笑话的是你,不是你的女人~!、
假如你有大把的钞票:假如你有超人的魅力:假如你有征服她的能力;假如你超人的性能力……
太多的假如你都没有,更何况你们只是男女朋友,法律上也没有要求你的马子要忠于你一个人!
所以你这样的行为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表现,一个男人去把自己带绿帽子的故事讲给其他人听,
大家笑话的事他的女人还是那个男人?你不仅在情感上是个失败者,您在这智力上也不怎么发达!
请不要反驳我,还是那句话:“一个男人去把自己带绿帽子的故事讲给其他人听,大家笑话的事他的女人还是那个男人?”
fish010132 2010-8-26 23:11
就当她是个泄愤的工具,没事玩玩 多写意啊 再弄谢花样出来 让狼友们过过目
2340579 2010-8-26 23:16
纯路过啊,看看热闹啊,图很亮,谢谢分享.....:teeth
3_g 2010-8-26 23:19
有些人出去卖肉是迫已生活生存,有些人则为性趣爱好,有些人则是自己犯贱。。。
但是我认为不管是那种理由,做人都不要太绝了,所有按反对;
a5173 2010-8-26 23:19
不好说。报复是对的。玩弄也是对的。但是不要违法。。
382101991 2010-8-26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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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囧 2010-8-26 23:54
楼主还是算了,你不要这个女朋友就行了,做人何必呢,她怎么做是她的事,不喜欢就换一个得了
duxinhappy 2010-8-27 00:02
去日本陪酒,真是国人的悲哀。国仇家恨难道都忘了吗?做人一定要有原则,这也适用于女人。这种女人不要也罢。
showking 2010-8-27 00:25
不支持楼主,你和她在外面陪的男人有什么区别呢?你一样没有付出你的内心。
saviourXX 2010-8-27 00:27
哇太过火了啦,应该需要保留一些,这样不行啦
小笨小 2010-8-27 00:35
說白了LZ好自私.女友又未结婚她到底是骗你财或色嗎??
miezai 2010-8-27 01:15
网络上放出就算了 直接告诉父母就没必要了 如1楼所说 能干几次就干几次吧 或者让她去卖 你收钱
第二个春天 2010-8-27 01:27
你如果受不了就分了吧,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男人搞女人,女人搞男人,谁适应,谁就不会受伤。
不在天上的神仙 2010-8-27 01:53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怎么生活的权利.即使是最亲的人的没有权利去干涉.同时生活中充满了无奈.每个人如果都有选择好的生活的基础.谁不想好好活呢!当陪酒女也是他的选择也许是生活逼他走上的这条路.也许是物质7诱惑他走上了这条路.这都是他的选择也是他的权利.他不告诉你也许是他太爱你了不想你知道.害怕你知道了离开他.你把他发到网上来就有点过火了.留给别人一点尊严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毕竟你门爱过不是吗!!!!
tmd12345678 2010-8-27 01:59
得饶人处且饶人吧,过火了没有必要吧。离开就好了,没必要连人的尊严都要夺取吧。
nicholas0714 2010-8-27 02:43
不错 不错 长的很漂亮啊, 拿来用就好了 别当真啊, 不舒心的时候泻泻火好了。呵呵
熊爪刀 2010-8-27 03:17
你可太损了!!!毁了人这一辈子你也配叫男人?!:huffy :huffy :huffy :huffy :huf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