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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女子发票中10万兑奖获10元 印制单位:系印刷问题

blogs789 2013-10-10 09:58

女子发票中10万兑奖获10元 印制单位:系印刷问题

[font=微软雅黑][size=5][b]      专程从成都赶回高县兑奖的周女士被高县税务部门告知:只能兑10元。原来,发票背面注明了最高兑奖金额只有3000元,而通过票务系统查询,这张发票的中奖金额也只有10元钱。发票印制单位称是在喷涂奖区涂层时出现的掉节现象,“拾万元”其实是“拾元”。

[color=#0000ff]      我个人认为,无论是发票印制单位还是税务部门的错误,反正不是周女士的问题,既然印了,就应该负责。当我们的税务部门都玩起了“老赖”,社会的诚信从何谈起?税务部门如果感觉委屈,他们可以去用法律手段追究发票印制单位的责任啊。毕竟是长期合作,有利益关系,相信这样的发票印制单位是不会为了十万块钱得罪税务部门的[/color]。[/b][/size][/font]

tangsky82 2013-10-10 10:48

这就叫“最终解释权在税务部门”,这周女士的心情从天上掉到了山谷。这个税务部门的确有些赖,是你们税务部门印刷错误,和消费者有什么关系,这3000块钱应该兑现给周女士。

lovepavel 2013-10-10 10:55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清风骑士 2013-10-10 11:40

周女士应该与税务部门协商,无果,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英美法系中,无过错的一方是可以坚持要求过错方履约的。税务部门不能用自己的错误去忽悠当事人,并且大言不惭地推诿脱责。
而当事件中因为单方过错导致约定的条件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和社会惯例的时候,双方应该进行平等协商,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相应的补偿,以最终平息事态。

wuyao816 2013-10-10 13:12

我觉得这个事情一定是印错了,但是我们传统都认白纸黑字,已经这样了,就应该对自己犯的错负责,不能用一句印错了就完事儿的!

qiushuilzj 2013-10-10 18:10

[size=5]      在我看来,这样的错误,买单的人不应该是周女士。谁的错误,谁就应该负起责任来!毕竟票据上写的是拾万元吧,这本身就应该是一个合同或者是契约!这样给出解释,我认为是在推卸责任,是渎职!作为我们消费者,自能选择忍气吞声么?普通百姓怎么了,我们就没有自己的权益啊!这些机构希望不要在拿大帽子压人了![/size]

wheatren 2013-10-10 19:30

个人觉得这种事情最后当地肯定不会给多少钱,虽然说刮奖区挂出了十万元,但如果如当地所说,发票背面印有最高奖金额度3000元的话,那么周女士本身就应该了解发票出现印刷错误。再去当地兑奖要求支付十万元的话显然是不对的。

kanxing444 2013-10-12 18:58

特色,懂吗?!这就是特色,多么精彩的事例啊!多么经典的解释啊!
当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当我们无力反驳,当我们没法反抗,当我们习以为常……我们的人民当家做主就是镜花水月了

bbbccc000 2013-10-12 21:28

  本来这是一件极为普通的小事,很显然周女士没有任何错,税务部门有错,错在没有严格审查,把关不严,印刷企业有错,错在将印制错误的票据就给了客户,更重要的是给政府部门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我国的权力结构,决定了国人对权力的信任程度依层级递减的现实,越是国家机关、执法部门,越成为公信力的代表,越凝聚着公众对政府、对国家的信心。
    然而,我认为税务部门的做法实在是在有损政府的公信力,既然错了,就应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将10万元给周女士后,税务部门和印刷企业再来分摊责任。而绝不能用一句印刷 有误了事。

[[i] 本帖最后由 bbbccc000 于 2013-10-12 21:32 编辑 [/i]]

ps360pa 2013-10-15 21:54

这句话印证了一个铁一般的道理,珍爱生命,远离中国共产党

龟头碎钢板 2013-10-16 15:19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发票上的奖金是不可能出现这么大数字的。但吧“十万元”说成“十元”我觉得太牵强太生硬,换作谁都不能接受啊,消费者在这里显然成为了弱势群体。
可俗话有云“民不与官斗”,我们也只能在道德层面上谴责相关部门了。

haobiying 2013-10-16 17:48

我觉得这种事情在我们天朝真的是很常见的一件事了,我朝ZF实在是太贪婪了,大部分人民都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可是仍然有一部分权贵每天都多姿多彩的生活,ZF不为人民着想,只会不断向人民施压,这个样的现象日益恶劣,我估计再过多几年,真的会有人站出来,向ZF宣ZHAN了。。。

brity 2013-12-5 19:38

不能担起一点点责任呢,有事就开始四处开脱,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开始耍懒。要是上面写了扣钱呢,我想那些躲着的部门都会跳出来的呢。只是想说明一个情况而已哦。

jjtime 2013-12-5 22:56

这也太他妈无赖了, 而且无赖的还是敏感词,这在中国就没地方说理了,我想的是能不能把这女的车费给报销了,人家回来一趟不容易。往深想一层,这个钱没准是被某些公职人员黑了,中饱私囊,估计他们比消费者还期待中奖了,还有双色球别买了,要试也印错了呢?

jjtime 2013-12-5 22:57

这也太他妈无赖了, 而且无赖的还是敏感词,这在中国就没地方说理了,我想的是能不能把这女的车费给报销了,人家回来一趟不容易。往深想一层,这个钱没准是被某些公职人员黑了,中饱私囊,估计他们比消费者还期待中奖了,还有双色球别买了,要试也印错了呢?

halibel 2013-12-6 11:25

明显是税务部门自己的问题,凭什么他们犯的错让老百姓买单,既然印了就要敢认,自己印了10万,说印错了就可以只给10块,凭什么你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能了事啊。中国就是一点儿合同契约精神都没有,按照合同和契约,刮奖区的效用是大于后面的备注的,这个要是换在欧美,肯定被给10万的。打官司估计也悬,官员沆瀣一气

wangziyu 2013-12-6 15:15

税务部门真是做得不对,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自己抬手抽自己的嘴巴,你要是觉得心痛10万元,你好歹也按照最高奖励给人家3000元呀,人家大老远的跑来给10元,换做是小孩也做不出来这样的呀。另外,我比较感兴趣的是谁把10元写成10万,因为这种简单错误不太容易犯,是不是有人故意整税务部门?

芜芯之过 2013-12-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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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觉得肯定不是印刷问题,这事颇有天朝特色啊。这些年,政府的公信力越来越差了,出了事,都不反思自身问题,一味找借口,诸如“临时工”等等,这也让公众对其越加失望。该县税务部门在这上所获利肯定不止十万吧,既然声明最高兑奖不过三千,那至少兑给人家三千才说的过去,而且个人很怀疑官方给的解释,几乎是一家之言毫无说服力,个人觉得该县领导应该慎重对待这一事件,让公众更信服,恢复政府公信力。

awchenkai 2013-12-6 17:25

不要大惊小怪的啊,浙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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