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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老母是委员,飙车死人奈我何![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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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老母是委员,飙车死人奈我何![07:06]

谭卓湖南人,.2006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大学信息工程专业!

多帅的小伙!





5.7交通事故简况
2009年5月7日晚8时5分左右,杭州青年男子胡某驾驶浙A608Z0号三菱牌小型客车,在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都德嘉西区门口时,撞到横过马路的男青年谭某,造成谭受伤经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公布事故调查进展情况 引来众多质疑
下午的通报会吸引了众多媒体到场,一同到场的还有遇难者谭某的二十多名同事,据一位姓孙的先生说,他们是自发前来的,就是想第一时间了解警方对昨晚车祸的调查结果。
警方14点08分左右公布调查结果:“经初步调查,当晚,胡某驾驶浙A608Z0号小型客车从城东的一家快餐厅出发至西城广场看电影。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公里/小时左右,而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胡某承认,当时未注意到行人动态。至于行人当时行走的确切位置,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报告一出,立即引起现场众多媒体和当事人同事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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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v.youku.com/v_show/id_XOTAwOTg0NjQ=.html

  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处看风景?关于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毕业生的新闻,就因为他妈(不是脏话)是浙江政协委员,网上所有大网站关于此事的帖子都被一一删除了;晚上重播新闻已经删除了该事件的报道;报社也禁止了该新闻的报道。社会就是这样和谐的吗?!当我得知,晚上八点,三辆跑车在闹市街头狂飙,随意地将路人撞向天空的时候,我真想知道,这算不算一起“谋杀”?血淋淋的撞人场景,我们在电影里见过很多,比如无间道里,汽车疯狂地冲向刘嘉玲,将她碾压在血泊之中。这是一场谋杀;那昨天那辆发狂的三菱冲向人行道上毫无防备的浙大毕业生谭卓时,算不算杀人?!这只是超车的意外?!浙江台1818黄金眼有了 “权威”交警部门的“初步”事故调查结果:只是一辆改装车以70迈速度,“合理”地越过双黄线后超车引发的意外事故。能把人撞起5米高,撞飞20多米的,竟然是70公里时速的车造成的,这智商,我代表全人类感谢你祖宗!昨晚所有站现场的人都能告诉你,那是什么速度。同德医院的护士从谭卓口袋里发现了当晚的一张《南京南京》的电影票,可怜的谭卓本是在去电影院的路上,却被人无故撞飞,脑浆横溢……讽刺的这全部换来的是一张通知单,机动车超速,扣三分。讽刺不?想骂人不?还有。一个生命换来了那个少爷的一段话:老子昨天本来不会输给你的,要不是撞了那个傻子,本来领先你一车位呢,靠,还要我老妈去摆平,害得老子驾照被扣。更讽刺了吧?更想骂人了吧?还没完,关于这起车祸最新的情况,肇事者已被无罪释放,只扣驾照三分,爱车三菱获得保险12万……我气愤的,不是因为肇事者是富家子弟或者死者是浙大毕业生,而是他们对生命的冷漠,刚刚剥夺了一个前途无限的生命,却还能够笑着谈着。胡斌,你个小屁孩,不要以为你这样很帅,等你什么时候不要你妈出来抗事,你才是个男人;陆红英,你这样教育孩子,是在自杀,不知道你是怎么经营起一家公司,怎么当的上政协委员,但是我知道这次你必须完蛋。浙江宣传部还是什么OOXX的地方已经下达文件封杀一切关于此的东西了,但是我不甘心。我用手机一个字一个字的打下这篇文章,没法排版,没法加粗,但是我希望所有人能知道,希望所有看了的人转帖或分享。我不是愤青,但我看这社会这样“和谐”下去我恶心。我们可以选择沉默,洗洗睡,又不关我事。但这次的谭卓,可能下次就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空看风景?

出事后肇事者伙伴在旁边笑闹!多么的嚣张!



缅怀逝者!


湖南又少了个人杰!



突然想起湖南老乡夏明翰!

砍头不要紧,
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
还有后来人!

有想做诗的欲望!以此缅怀故者!鄙视胡某!

飙车不要紧!
老母政协人.
撞死谭卓仔,
又能奈我何?
6

[ 本帖最后由 40029515 于 2009-5-13 22: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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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 lhz1088 金币 +30 不管你是否接受 红包敬上! 2009-5-13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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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他妈的,这个杂种,不得好死。国内的某些地方的媒体现在是越来越不能相信了



借楼说话:这件事已过了,大家的言行要注意点。

[ 本帖最后由 lhz1088 于 2009-6-4 01: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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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真不是人,把别人的生命当儿戏,可怜哪死了的小伙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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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这就是典型的“中国特色”啊!广大普通百姓的利益在某些人的钱权下是那么的渺小,不过我还是相信法律“在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下”还能是公正的,能还广大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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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留言
色中魂(2009-5-14 08:20):兄弟说的话发自肺腑.. 但是还是要注意符号不能超过4个.. 这回扣分就与奖励抵消了吧..
我们不是仇富,虽然有时候我们对富裕会心存嫉妒,心生向往。但在这件事上令我们抵制的是富裕所带来的特权,富裕所带来对生命的冷漠。
这个案子放普通人身上,他得不到重判,我相信人良知难安....自感百死难赎其罪。
而放这个人身上,他行为告诉我们,他不会感到不安和愧疚。他只认为自己闯大祸了,甚至可能感不上打碎它老子的一个收藏的罪过大,风头一过,这甚至成为他炫耀的资本。
从法律上讲,他这次可能确实得不到重判......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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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帮混小子已经没有什么好说了.
浙江电视台较早的就有这样个报道,是值得尊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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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肇事的关系还是一般啊   关系硬的 旧没有这么多事了 谁管你死不死人啊    为 死者 感到惋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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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会已经改变,有了钱有了地位 也就有了资本,也就会出现像肇事者一样为数不少的蛀虫。或许我们只能这样在网上去骂骂,去喊喊,期待吧 期待中国的法律能给死者一个公平的机会而不是又一次被某些为官者的一句话而销声匿迹,
祈祷吧 祈祷死者在天堂能够幸福,祈祷他的冤屈得以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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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也看到报纸了,这个事件太恶心了,现在的富家子弟都这样,以为自己有钱有权就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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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政府是谁的政府,老百姓的权利在哪里,是有钱人一手遮天吗,真想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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