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海波的确很有名 ,演过很多不错的剧,演技很不错,形象很正面
2、吃鸡可以尝鲜换口味,可以解决个人生理需求和精神欲望需求,不是很正常吗
3、环保、效率,及心理正常的男子之好
另,嫖娼除应该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而受谴责外,不应再受其他道德谴责。即嫖娼→违法→谴责成立,而嫖娼→谴责不成立,因为嫖娼→违法本身是不是合理,符合人性、普适价值和现代文明里世界范围的普遍的道德法律标准是有待商榷的。正如在伊朗妇女摘掉面巾是违法的而应受谴责。
再另,嫖娼行为的存在,不能自动证明陈冠希行为的不存在。
再再另,在大陆,卖淫嫖娼违法,出轨通奸不违法;在台湾,卖淫嫖娼不违法(红灯区内),出轨通奸违法。所以倒有必要讨论比较一下两种行为的合理性和社会危害性。即文章 vs 黄海波
[ 本帖最后由 freeabc 于 2014-5-17 22:15 编辑 ]